公安部消防局发布《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公消〔2015〕98号,现转发具体内容,望周知。
新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,其他新版消防技术规范也将陆续批准实施。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版规范,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自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,应执行新版规范。
二、新版规范实施之前,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,可按原审核或者备案时适用的规范执行,但鼓励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及使用单位积极采用新版规范。
三、鉴于新制订的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》尚未批准发布,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: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;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06)及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45-95)(2005版)的有关规定。